去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一年来,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的情况如何?今天上午,记者采访到了全国最忙的基层法院之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该院共受理案件96669件,同比增长33%,94%的立案申请均实现了当场立案。
一律师拉着行李箱来立案
今天早上8点多,记者来到朝阳法院,法院还没上班,但门外已自觉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负责安检的保安员一放行,人们一溜小跑进入立案大厅。上午9时许,立案大厅里已人声嘈杂,立案法官需要提高嗓门儿才能对话。而这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朝阳法院每天的常态。据韩庭长介绍,自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起,该院立案群众的接待量和案件受理量均大幅攀升,一年仅立案当事人即接待14万人次,同比上一年增长了近1/4,案件受理数量更增长了33%。
朝阳法院通报,除刑事案件收案量小幅下降以外,其余各类型案件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据统计,民、商事案件增量最多,占到该院全部案件收案增量的84%。其中,物业供暖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四类案由增长最为明显,占全部民、商事增量的3/4。立案庭孙元法官还清楚地记得,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天,一位律师拉着一行李箱的立案材料来到他的窗口前,一口气立了208件供暖纠纷,那天他用了9个多小时才办理完了这208件案件的全部立案手续。立案登记制刚实施的那段时间,这样的情况在朝阳法院并不罕见。
民庭法官人均待结案超300件
韩庭长坦陈,随着立案量的大幅攀升,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压力也大大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较登记制实施前更加突出。据悉,截至4月30日,朝阳法院以处理婚姻家庭、医疗事故、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为主的民一庭,法官人均待结案件超过368件,最多的一名法官待结案件达到686件。而该院今年刚刚成立,以审理金融借款、银行卡、委托理财等商事案件为主的金融审判庭,法官人均待结案件也超过了340件。
林上爽副庭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法官待结案件400件,如果每天开5个庭,每月二十几个工作日,最多也就开100个庭,也就是说400件待结案件要4个月才能每个案子开一次庭,而通常一个民事案件一般都要开2至3次庭才能审结。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新收进来的案件,在传唤被告后正常排期开庭至少都要在3个月以后了,由于已经超过简易程序的审限,这些案件不得不转入普通程序。大量案件的堆积造成了个案审理周期、执行周期的延长,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大大增加了。
为了尽可能地缓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朝阳法院立案庭坚持开展诉前调解、诉前保全等工作。去年12月,一起因电影版权转让协议引发的诉讼标4000万的合同纠纷,经委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3天即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奇葩诉讼”时有发生
据悉,一年来,朝阳法院立案庭共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95份,同比增长56%。在这些案件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不属于朝阳法院管辖、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这四类不符合诉讼法基本要求的情况系主要原因,占到了全部不予受理案件的七成。
韩庭长介绍,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试图利用诉讼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恶意诉讼、基于同一事实不断变化理由反复诉讼的无力缠诉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甚至让人感觉荒谬的“奇葩诉讼”也经常出现。
“曾经有一个姓孙的同志,到我们法院要起诉林妙可,起诉的理由是他曾在林妙可微博上多次留言,但林妙可始终未回复。就此,他就认为林妙可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要起诉索赔”,韩庭长举例说。
针对这些滥诉行为,韩庭长表示目前就判定标准尚无统一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处理时立案法官往往觉得“底气不足”,甄别的难度比较大,造成难以认定、难以处理。这些案件的受理势必挤占正当案件寻求司法帮助的空间、浪费司法资源。韩庭长建议,应尽快明确判定标准,同时构建这类诉讼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增加违法成本,此外也可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建立起风险防范提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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