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教自考团伙舞弊案引人反思 交易明码标价

2016年05月20日 08: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06 版)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警方破获一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团伙舞弊案。

  案件侦办中,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涉嫌参与替考案的几名大学生说,“感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像学校里期末考试一样普通,同学叫帮忙代考就一口答应,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浙江某科技高校学生组团替考

  “有朋友要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不好过不了关,有没有兴趣代人参加考试?”浙江某科技高校在校生小青(化名)的朋友打电话给小青说。

  “出于为朋友帮忙,我就答应了。”小青表示,此后,小青找到了身边几个学习较好、又想通过兼职赚钱的同学,参加今年4月16日、17日进行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小珍(化名)是小青找到的第一个“枪手”。此后,小青又找到另外两名男生参与替考。“当时想到可以挣一笔零花钱,就答应了她。”参加替考的男生说。

  今年4月中旬,这些高校大学生拿到了被替考考生的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提前入住在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等部分考点附近的宾馆,并成功进入相关考场替考。

  有学生家长与高校工作人员明码标价交易

  据萧山警方调查取证,在杭某艺术高校教务处工作人员周某是杭州高教自考团伙舞弊案的关键人物。

  周某2012年毕业后进入杭州某艺术高校教务处工作,负责协助教师整理各年级学生名册等工作。因为该校大部分学生是学艺术的,要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全国公共文化课的统考,且有一些学生考试不及格。周某就发现学生、家长找人代考的需求量很大。

  2015年4月,白某离开这所艺术高校两年了,但一直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其父到学校教务处了解相关情况,并与周某商定以2000元/科的价格请人替考专科、本科的19科课程。一个月后,这名学生家长给周某打了5万元。

  在去年10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周某请“枪手”替白某参加了3科的考试。其中两科成绩合格,1科成绩不及格。今年4月,周某又继续请高校大学生替白某参加考试。

  小涵(化名)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就去了一家服装公司从事设计工作,她发现学历证书是今后晋升设计师、设计总监等岗位的“敲门砖”。在学校组织的考试全部合格、全国统考的公共文化基础课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小涵同周某透露了职场困惑。周某告诉小涵,他可以帮她找人代考,价格是4000元/科,3科1.2万元。

  双方商定后,小涵支付给周某1.2万元。2015年10月,替小涵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3个科目的替考者都顺利进入考场考试,但是考试成绩不及格。今年4月,周某又找到代考学生替小涵参加考试。

  一些高教自考点组织不严密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介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其不受年龄、区域、原有教育程度的限制,不需入学考试,自学者只要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自学参加国家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国家发放大专或本科毕业文凭。

  与其他教育形式与考试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性。有关人士介绍说,由于一些考试组织方在考场组织方面不严密,造成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替考现象严重。

  今年4月在杭州替人参加考试的小青说,考点监考老师基本上不看准考证与身份证,她就轻松地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也不严。

  据周某介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些报名留底的照片都是六七年以前的照片,部分考点检查强度不大,考试纪律不严,给了他们可趁之机。杭州市萧山区警方也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既没有启用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也没有采取指纹等身份特征信息查验装置,其组织方式、手段严重滞后于高考。

  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今年4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通报,该省共有185名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以及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这些考生的成绩都被处罚为无效。

  在2015年4月、10月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浙江省还分别查获163名考生、202名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舞弊行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宣传处处长鲍夏超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这些违规通报处理数据不包括萧山警方此次破获团伙舞弊案的有关替考科目与人数。希望通过此案,在法律层面上对各类教育考试发挥更大的震慑力与推动作用。

  萧山警方分析认为,发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团伙舞弊案,不是“枪手”有多高明,而是部分考点、考场漏洞多,给了这些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机会。鲍夏超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以及教育部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和处理各种教育考试舞弊行为,并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公开,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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