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违纪者公开通报常态化 今年已通报104起

2016年05月21日 09:1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端午节将至,辽宁省纪委再度点名公开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是在“五一”集中公开通报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后的又一次集中公开通报。

  今年以来,辽宁省纪委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腐败案件104起,107人受到处分。辽宁省还将对违反政治纪律或组织纪律,因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之前,各地都会下发通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同时紧盯各种不正之风,通过专项检查杜绝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端午节前夕,锦州市古塔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抚顺市望花区各党(工)委书记、直属总支书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重点岗位和部门的相关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规矩,严把作风关;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针对车轮上的腐败、餐桌上的浪费、人情上的歪风,开展4批次专项检查。

  辽宁省将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进一步提升公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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