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振楠/郭树合/通讯员王洪松)“你们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立足派驻检察室,有效监督当地政府做到‘阳光扶贫’,成效很好。”日前,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对临沂市检察机关去年底以来开展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今年3月2日,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派驻汪沟检察室干警在走访时了解到,在2015年贫困户统计中被记录在册的52岁村民王某常年在家务农,一家三口年收入3万余元。根据有关规定,对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3372元的不列入精准贫困户统计名单。王某家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规定。走访中,该院干警发现与王某家情况类似的还有许多。针对这一情况,派驻检察室立即组织召开半程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结合查办的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对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集中谈话。各村委会随后进行自查,该镇贫困户由原来的1500户2100人,削减至最终的70户96人。
为使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更加科学高效,临沂市检察机关积极引入信息技术助力精准扶贫。沂水县检察院派驻许家湖检察室建立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管平台,目前已涵盖辖区内11个贫困村13458户20372人的详细信息。登录该平台,相关扶贫政策、资金名称、补贴标准等情况一目了然。
临沂市检察机关坚持预防先行,积极开展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罗庄区检察院对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进行前期调研,建立有效预警机制;沂水县检察院设立预防展板,选取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宣传;兰陵县检察院加强与扶贫单位、职能部门、乡镇、村居的联系协作,集中开展预防宣传。截至目前,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已召开座谈会41次,开展警示教育52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2100余人,发现廉政风险点40余个,帮助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2项。
“检察机关开展的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打好扶贫‘攻坚战’夯实了廉政基础。”前不久,在兰山区检察院召开的扶贫领域廉政教育座谈会上,半程镇党委书记王翠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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