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纪委强化内部监督 4名违纪干部被查处

2016年06月29日 15: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和林格尔县纪委一派驻纪检组长张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办理证件,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今年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据了解,该市纪委自2015年成立内部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后,立即对历年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了大起底,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三次摸底,逐级摸清底数,落实人头,确保监督对象明确具体。在此基础上,该市划分层次,分级监督,落实责任。全市监督对象841人中,明确由市纪委监督的为336人,包括市纪委机关194人,旗县区纪委班子成员65人,乡镇纪委书记77人;旗县区纪委各负其责,对所管纪检监察干部实施监督。

  此后,该市纪委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研究制定了《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内容进行了规范和明确,确保了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公务活动“十要十不准”规定》,以清单形式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做到了教育在前、警示在前,不搞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同时针对基层纪委监督人员少、力量弱、熟人多的现状,探索实施了异地审查工作法,强化纪律审查协作配合,制定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异地审查办法(试行)》,强化监督力量的统筹使用。

  截至目前,该市各级纪委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2件,初核22件,谈话函询14件,立案3件,处分4人。

(责任编辑:王子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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