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发送诈骗短信使用的天线。 法院供图 摄
发送的诈骗短信手机截屏。 法院供图 摄
张某和付某曾经在南京同一监狱服刑并结识。出狱后,两人不思悔改,通过伪基站发诈骗信息,并从中获利,有时1天狂发近10万条。7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诈骗案,一审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月19日,徐州市民胡先生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为“尊敬的用户:您积分可兑换238.50元现金即日即将过期,请立即登录移动商城10086vxt.com根据提示下载激活领取【中国移动】。”
胡先生打开后,按照网页提示内容一操作,结果,他银行卡内被划走了5000元。此时,胡先生才知道这是一骗局,立即拨打110报警。在同一天,程先生也接到了同样的短信,按照短信操作后,卡内被划走了10000元。
接到报警后,徐州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2月19日16时许,在徐州市中山北路市立医院门口附近将正在作案的被告人付某抓获,当场査获伪基站设备一套,笔记本电脑两台。2月21日,徐州警方在连云港市将嫌疑人张某抓获。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人民币15000元。
经审査,张某受网名为“老爹”的网友指使,联络人员通过伪基站发布诈骗信息,并从中收取费用。2016?年初,张某与付某事前预谋,由张某提供非法的无线电发射装备、笔记本电脑等,并许诺按日支付给付某报酬,付某前往徐州群发诈骗信息。
付某,40岁,连云港人,2001年7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10月份刑满释放,释放出来后,一直靠打工为生。张某,30岁,连云港人,因犯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在2005年12月份被判拘役6个月。张某因抢劫罪,在2007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
付某和张某在狱中结为好友。出狱后,张某先是在河北廊坊学会了群发技术。春节前,他们二人返回老家,按双方约定,由张某提供用于发短信的群发器,付某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10点开始至晚上8点,利用伪基站发信息,张某就会支付给他3000元费用。
张某说,他的信息都是由网名为“老爹”的人发送给他的,但他们并没有见过面。根据和“老爹”商定的交易方法,张某每发一天就能赚到6000元。在2月16日收到6000元,他留下3000元,通过银行转账给了付某3000元。
根据审查,在2月15日至2月19日期间,张某将两种诈骗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付某。付某在徐州市区内行人较为集中的多地点使用张某提供非法无线电发射等伪基站设备,冒充中国移动公司“10086”客服电话向不特定的用户发送张某提供的内容,其中仅2月19日一天就发送诈骗信息97194条。
7月12日,泉山法院当庭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付某和张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和10000元。犯罪所得依法追缴,并发还被害人。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