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江经济带流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2016年07月21日 09:49   来源:成都日报   

  西财智库

  制度创新不足、制度供给滞后是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最大障碍,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区域合作制度是推动长江流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步骤。需要对长江经济带进行高水平地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破除要素流动和产业转移的行政障碍,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活跃、机制更灵活的中国“黄金经济带”。

  产业协调发展面临三大挑战

  长江流域的上、中、下游三个区域因资源禀赋不同、要素配置结构不同以及机制体制历史文化等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该区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发展。因此通过促进各地区产业分工与协作,实现长江经济带产业的协调发展,是建设长江经济带的重中之重。但是受各行政区域竞争的影响,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尚面临三大挑战。

  挑战一:发展水平不均衡 统筹协调难度大

  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发展板块中,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均衡,其中有已经基本完成工业化、现代化的先发展地区;也有处于初级工业化与传统农业并行的欠发达地区。长江经济带下游的长三角地区部分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经超过一万美元,而长江经济带的上游部分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仅二三千美元,龙头与龙尾的发展差距巨大。长江下游地区多属平原,易于生产力布局;上游地区多生态敏感区和高山地区,开发成本高、开发难度大。上下游区域生产水平发展和资源禀赋条件的巨大差异,给长江经济带统一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不小难度。

  挑战二:盲目竞争产业同构 要素错配资源浪费

  长江经济带的许多地区以拼地价、拼税收优惠、拼补贴等来争夺投资,“门槛降无可降,成本一减到底,空间一让再让”,竞争达到了非常惨烈、白热化的程度。同时,各地并未科学结合本地区的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盲目追求所谓经济效益高的产业,结果导致重复投资,产业结构趋同,有的地方招进了所谓“高大上”的产业,但本地资源严重不匹配,最后导致项目“烂尾”的不在少数。这种产业同构使分工与协作难以发展起来,不能形成梯度层次,反而恶化竞争,产业同构化导致地方的资金、劳动力等被这些重复的产业所占用,而没有利用在当地更具有效益优势的产业,导致了大量的要素错配和极大的资源浪费。

  挑战三:行政壁垒阻碍流动 产业升级成本变高

  以省级行政单位为主体实施的行政区域内保护性经济政策以及其所形成的事实上行政壁垒,阻碍了区域间的生产要素和产品的自由流动,影响了大区域(长江经济带)间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优化,降低了地区间产业分工和协作的效率。由于地区保护,正常的产业“雁形发展”过程被阻隔。如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应当从东部长三角地区向中西部转移,从而置换出空间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但由于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短期增长和就业指标,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行政干预等措施,阻拦了这些产业的转移进程。产业转移缓慢或不足带来的问题较多,其中最主要的是不利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沿海地区因空间的紧缺和人口的拥挤导致房价过高,从而造成城镇化和产业升级的成本过高。

  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对策建言

  建言一:以市场之力激活长江经济带 不让行政干预割裂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片面追求工业现代化、粗放城镇化、短期GDP增长以及迎合一些所谓的“热点”产业,地方政府往往不顾本地要素禀赋,过度追求经济绩效导致重复建设和产业同质化,这些是影响长江经济带产业分工和协作效率的主要因素。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巨大力量,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让各地政府管住“看得见的手”,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避免出现由于行政性干预而造成的市场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此外,应依托长江经济带上不同的资源禀赋,结合整体市场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分工,各地应突出自身区位特征和比较优势,形成既有区别又有互补的特色产业,进而在长江经济带这一大区域中形成沿线区域间的分工协作和一体化发展,形成产业集聚和规模效应。

  建言二:以统筹之法治理长江经济带 不让省际之隔阻碍她

  要改变长江沿岸各自为政、以我为主的行政局面,需从机构、法律和资金三个层面动态统筹协调,建立跨区域联合协调机制。首先,要成立一个直属中央,由国务院牵头、各行政区派专人任职的跨行政区联合协调组织机构,通过民主协商的模式来综合施治,统筹长江经济带各区域的经济发展定位和重大项目的落实,跨越省际间的产业、贸易政策壁垒,降低交易成本,保证长江经济带内资金、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的流动自由和效率。其次,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或者是部门规章制度来规范地方政府的市场行为,对阻碍正常产业升级、产业转移和要素流通的行为敢于“亮黄牌、亮红牌”,针对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地域性歧视政策,而造成经济效率低和社会福利受损等现象要进行惩治,为跨区域联合协调组织机构的执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成立跨区域的“长江经济带发展基金”,调动各省市利益主体参与协调的积极性,确保各省共享基金投资后的经济发展成果。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初期由中央政府和各省(市)共同出资,共同用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后期将一些未来具有盈利性质的项目通过债券化或证券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建言三:以科学之道再兴长江经济带 不让无良竞争消耗她

  长江经济带的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既有其整体性,不同区域间又呈现明显差异。长江经济带整体产业发展与合理布局的思路是:

  长三角、武汉(长株潭)、成渝等产业基础好、集聚效应明显的先发展地区应积极利用国内外资金、资源和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依托高新技术重点发展资源消耗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西部工业底子薄的后发地区则应充分利用现有经济技术基础,发挥人口、土地、自然资源等要素优势,持续做好产业转移的配套准备,大力发展基础设施、资源初级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空间布局上,应首先依托上海、杭州、宁波、苏州、无锡、南京、武汉、重庆、成都、贵阳等大中型城市,并以它们为支撑点和辐射源,利用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沿江、沿线、沿路重点展开,加强与经济带内其他中小城市的经济交流,促进经济带内工业的区域分工与合作,实现产业协调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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