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动车将告别“黄绿标”环保标志将并入年审

2016年08月22日 13:55   来源:大河网   

  交强险、年检标志、环保标志是近年贴在车窗上的三张“通行证”,缺一不可。而今后,汽车挡风玻璃将“减负”,因为环保标志将被取消!

  今年7月25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文,明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俗称:黄绿标)今后不再核发。昨日,大河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我省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也将取消,但豫A牌照待定。

  “黄绿标”取消发放,是否代表机动车尾气检测的取消呢?为何郑州机动车牌照会待定呢?请看权威解读。

  【新规】三部委发文,环保合格标志被取消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从必须张贴到取消张贴,前后不到7年的时间。2009年10月1日,《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对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委托,并组织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而日前,环保部宣布废止一批文件,其中就包括《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这意味着“黄绿标”不再使用。

  今年7月25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该通知的出台,是为落实新《大气法》,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新《大气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落地】我省“黄绿标”将取消,但郑州待定

  据了解,虽然已经收到了国家环保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但各省份仍需研究下一步如何衔接该机动车管理的便民新政。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后,需要和公安部门对接联网,进行数据共享,之后才会取消发放环保标志。

  目前,河北、山东、湖南等地环保部门已明确表示,不再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但并不是所有省份都一律推行新政策。广东省环保厅明确表示,他们向环保部咨询是否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环保部回复称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广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由环保部门核发的黄绿标,今后不再发放,机动车车主也不必申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这意味着机动车年审将变得更便捷啦!

  对此,河南省环保厅大气处负责人表示,我省也已明确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目前省环保厅正与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具体措施,但郑州地区暂无法实施,“郑州情况特殊,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明确规定:市、县(市)、上街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目前省环保厅正与省人大、郑州市人大、郑州市政府等部门沟通此事,看有关规定在郑州地区如何落实。”省环保厅大气处负责人表示。

  【解读】广大车主需注意:尾气检验依然进行

  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意味着以后不用接受排气污染检测了呢?郑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1.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否代表车辆不用进行排放检验?

  NO!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取消,但车辆排放检验依然存在。通知要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上传公安交管部门,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简单说就是今后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里将包含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作用,即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也不会被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也就无法上路行驶。

  2.环保标志并入机动车年检标志里是不是这两个项目可以一起检测了?

  YES!通知里鼓励两个检验机构设在同一地点,这样可以优化车辆检验流程,共享车辆检验信息,从而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的车辆检验服务。通知同时还对检验机构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规范,要求检验机构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在业务大厅明显位置公示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且收费凭证上还要分别注明各项检验的收费金额。

  3.新车以后就不用去领环保标志了?

  YES!符合条件的私家车辆在前六年是免检的,第七年开始需要检测排放,但也不需要领环保标志了。若在检测尾气中发现超标等问题不仅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还必须进行整改。纯电动车则无须进行排放检测。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将成为历史。

  4.通知的下达还会为大家增加什么便利吗?

  通知表示将推行机动车排放异地检验。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手续。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在已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联网的省份,允许机动车所有人在车辆所在地进行检验(黄标车除外)。

  当大家对今后挡风玻璃上将少贴一个标志而欢欣鼓舞之余,该通知同时强调:在改革环保检验方式的同时,将实现“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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