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水污染治理 武汉年内拆除重点湖泊“三网”

2016年09月07日 16:47   来源:长江日报   

  为深化水污染治理,昨日市政府常务会集中研究并通过了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畜禽禁限养区规划及实施意见、拆除湖泊渔业“三网”设施的实施意见等。

  到明年底列入保护湖泊全部拆除“三网”

  到今年底,我市将拆除梁子湖、汤逊湖、东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中的渔业“三网”(围网、拦网、网箱)设施,还湖面积达到20.1万亩,同时启动其他湖泊“三网”拆除。

  到2017年底,我市列入保护目录的湖泊,要全部拆除“三网”设施,累计还湖28万亩。其中,中心城区40个湖泊列入渔业禁止养殖区;非中心城区126个湖泊原则上列入渔业限制养殖区,由区政府根据水质制定养殖面积、种类、密度,均需确保不投肥、不投药、不投饲料。

  2020年主城区和新城区建成区湖泊全面截污

  从问题出发,我市制定了10项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整改任务清单,加速开展以长江、机场河、黄孝河、巡司河、后官湖等为重点的截污工作。

  据悉,我市将加快实施汉西、黄家湖、三金潭、黄浦路、南太子湖等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程,力争年内完工;强力推进塔子湖、石桥、晒湖、青山1号、青山2号等节点污水泵站和黄家湖东线截污干管工程、常青路、常青北路、和谐大道等重要污水干管建设,力争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发挥效益;强力推进北湖污水处理厂和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力争年内开工。

  到2020年,实现主城区和新城区建成区湖泊全面截污,基本形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九成以上。

  明年底前四环线以内养殖场全面退出养殖

  我市进一步明确划分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宜养殖区。

  其中,禁养区包括:四环线以内区域;开发区、新城区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3000米以内区域;166个湖泊和9个大中型水库及水域最高控制水位线向外延伸500米以内区域;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古迹边界外延500米以内区域等。

  明年底之前,所有禁养区内养殖场(户)要全面退出养殖。(记者蔡木子)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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