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颜值”的高速公路。 韩双喜 摄
贵州省“高颜值”的高速公路。 韩双喜 摄
9月19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2015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5年,全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110亿元(人民币,下同),还本付息支出169.7亿元,2014年至2015年全省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由1721亿元增加到2539.4亿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副处长徐策表示,随着贵州省新建高速公路里程的增加,以及工程造价、建设成本的提高,全省收费公路债务余额有逐年上升趋势。
同时,一些新通车的高速项目大多位于偏远山区和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一方面是建设成本高、贷款额度高、还本付息压力大,另一方面车流尚处于培育期,通行费收入很低。
由于贵州省地理地貌原因,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偏高,平原地区平均每公里的建设资金大约为5000万元至7000万元,而贵州的高速公路建设造价每公里平均需要1.2亿元资金。
截至2015年底,贵州省收费公路里程5112.4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2.7%。2015年,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110亿元,总支出为211.2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169.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10.7亿元,公路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1.3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4.9亿元,税费支出4亿元,其他费用支出0.5亿元,总体收支缺口101.2亿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数据显示,在贵州省收费公路的建设中,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约占七成。截至2015年底,贵州省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3974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1303.5亿元,债务性资金投入2670.5亿元,分别占32.8%和67.2%。在这些债务性资金投入中,银行贷款2245.7亿元,占84.1%。
“债务规模大本身并不可怕,债务问题要辩证地看,债务余额风险可控的。”针对如何化解债务余额风险,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表示,因为债务换来了实实在在高质量公路基础设施,不能因债务大就停止公路发展;要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不能让债务失去偿还的来源,要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只有政策调整对路,才能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实现债务的偿还。(完)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