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10月11日 10:13   来源:新华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

  

  ——水利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形成独特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强大的涵养水源、繁育生物、释氧固碳、净化环境功能,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基因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必须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要位置,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近日,记者就如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共抓长江大保护采访了水利部有关司局负责人。

  

  一、长江水生态环境总体状况如何,水利部将主要采取哪些举措?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长江水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趋好。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长江流域开发与保护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水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废污水排放量仍然较高,一些河段水质不达标,部分湖库富营养化程度较重,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较大,湖泊湿地萎缩现象依然存在。面对这种情况,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红线管控,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刚性约束。一要强化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逐级分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区域经济规模、城镇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强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全面加大节水力度,优化用水结构,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产业,严格控制中下游沿江地区新增取水口,促进节水减排。二要强化水环境承载力刚性约束。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关键是加强污染源治理,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根据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合理确定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争到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以上,湖库富营养化得到有效控制。三要强化水生态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根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控制红线,对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敏感区河段,禁止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按照河流断面生态需水和湖泊生态水位控制要求,确保河湖生态水量,增强河湖水系水体循环性,维系良好生态系统。

  

  二、长江沿江港口码头、产业密集,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好宝贵的岸线资源,服务于长江经济带发展?

  

  长江岸线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稀缺性,是有限的宝贵资源。目前,长江流域已利用岸线长度为2625公里,利用率约为15%,主要包括港口码头、取排水口、跨江设施、生态景观等。由于历史原因和缺乏统一规划,长江局部江段存在岸线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率低、岸线资源浪费等情况。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深入推进,岸线资源相对紧缺的矛盾凸显。为保障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生态安全,统筹规划利用和保护长江岸线资源,促进长江岸线有序开发,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和有关地方,编制印发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今年已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批准。考虑河道自然条件、岸线资源现状以及保护和开发利用要求,规划将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四类,其中岸线保护区、保留区占岸线总长度的2/3。在管理措施上,一是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开展岸线负面清单制定工作,严控新增开发利用项目,优化整合已有岸线利用设施。二是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并将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沿江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三是建立河湖岸线有偿使用制度,逐步清理非法占用和不合理利用岸线的建设项目,促进岸线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四是严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

  

  三、长江上中游是我国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在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如何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保护水土资源?

  

  长江流域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区域之一,水土流失面积达38.5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21%,主要分布在上中游云、贵、川等七省市。特别是川西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和革命老区等集中分布着20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这些区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国家高度重视长江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工作。2000年以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分区防治的方针,全面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力争到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6万平方公里,同时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一是加大长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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