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司法系统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4”工作制度

2016年10月24日 11:40   来源:新华网   

   21日,重庆市司法局就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出台“1+4”工作制度,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4”工作制度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律师公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法律援助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及重庆市普法办印发的法治宣传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表示,重庆司法系统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有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服务长江流域生态建设;二是服务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三是服务沿江经济和产业发展。

   在生态建设服务方面,重庆将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能优势,组织参与在能源环境领域的立法修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环境评价机制建设等领域发挥作用。参与沿江环境污染防治以及保育和修复流域生态系统,参与打击环保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律师参与环保公益诉讼,努力为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创造良好氛围。

   在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服务方面,林育均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介入长江经济带重点工程开发、建设全过程,在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纠纷解决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动排查、发现各类风险苗头,及时主动介入,并运用法治手段协调好各方面利益,消除障碍,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在服务重点产业方面,重庆将组织引导律师为自贸区、两江新区建设等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性法律服务。积极介入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制造业产业集群,对产业管理、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投资融资等提出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助推重点产业健康发展。(完)(赵紫东)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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