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冬季取暖补贴将发放 四类困难家庭可享补贴

2016年11月04日 15:01   来源:北方网   

  天津北方网讯:好消息!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将于11月5日起正式送热,适时提升供回水温度,确保稳定供热。伴随着供热期的到来,天津冬季取暖补贴即将发放。从市民政局获悉,天津市对四类困难家庭给予供暖补贴,补贴额度从340元到全额不等。目前各区已陆续启动受理困难群众申领供暖补贴,供暖补贴将在供暖季结束开始发放。

  四类困难家庭供暖补贴标准

  对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中非农业户籍无工作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无”家庭、分散供养的五保家庭,供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对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7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城乡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住宅供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采暖费1250元以内的按采暖费60%给予补贴,50平方米以上采暖费超过125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对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每采暖季460元定额补贴;

  对城乡特困救助家庭和非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给予340元的定额补贴。

  申领流程

  城乡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低保家庭,要到供热收费单位一次性交清供热费用,凭供热单位开具的收据和《定期抚恤人员证》《定期补助人员证》《残疾军人证》《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到街镇办理领取供热补贴手续;

  城乡特困救助家庭和城乡非集中供热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的定额补贴由街镇直接发放。

  天津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即将发放

  冬季取暖待遇有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2016年的标准还没出来,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8月给天津网网友的回复:根据2008年—2015年的政策,冬季取暖补贴是335元,职工领取冬季取暖补贴需要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如在取暖期间工作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天津市的采暖季是当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另外,冬季取暖补助中还有另一项待遇即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每人185元,这一项没有工作年限限制。在职员工由单位发放,退休员工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发放。

  是福利,还是权利?

  据介绍,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是强制性的,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合同后就可享受。这两项补助发放时间在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期间发放,应以货币形式发放,不能用实物取代。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支付冬季取暖补贴,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也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些人能申领两份冬季取暖补贴

  从2016年起,本市每年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400元/户,惠及4万余户残疾人家庭。

  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申请冬季取暖补贴: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原件;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

  按照一户多残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籍内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明材料。

  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规定申请材料,到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取暖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当年冬季取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区县残联将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困难残疾人家庭在享受每户400元冬季取暖补贴的同时,还可以申领民政部门为困难群体发放的取暖补贴。也就是说,从2016年起,困难残疾人家庭每年可以领到两份冬季取暖补贴。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