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2016年11月05日 20:07   来源:新华网   丁小溪 陈菲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报告时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10件。

  据介绍,试点期间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共发现公益案件线索2982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达到222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71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8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10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提起公益诉讼前,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通过督促行政机关或相关社会组织履行职责,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曹建明说。

  报告显示,至2016年9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1668件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591件,有关行政机关回复意见1348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14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77件,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诉讼17件。

  例如,云南省宣威市检察院在受理群众控告中发现,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5家采石场长期开山采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遂向市森林公安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处理违规开采行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宣威市政府认真研究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关停保护区内所有非法采石场的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对5家非法采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据了解,在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报告显示,至2016年9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案件42件。其中,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8件,均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另有1件民事公益诉讼以调解方式结案,1件民事公益诉讼因其他适格主体参加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因行政机关在起诉后纠正了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报告在总结一年来试点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后,对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作出全面部署。

  据悉,试点检察机关将继续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配合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试点地区范围内,开展检察机关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将认真办理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加大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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