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法学论坛在南通举办 聚焦区域环境治理

2016年11月24日 09:45   来源:南通网   

  南通网讯 (记者郭亮)23日, 沪浙皖苏四省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昨天在通举行,与会代表共同聚焦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发表书面讲话,省法学会会长林祥国出席论坛并讲话,市委书记陆志鹏致辞。

  陈冀平指出,本届论坛主题是近年来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和各级党委政府普遍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希望论坛多出成果,多出精品,多出力作,为促进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安全稳定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他要求,全国各级法学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促进法学会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密链接,不断扩大法治论坛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建立合作研究机制,提高论坛成果的转化质量。

  林祥国在讲话中指出,在刚刚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李强指出,未来五年,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重点任务之一,江苏将打好治气、治水、治土三大攻坚战,力争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性好转。本次论坛在江苏举行,为江苏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会,将为促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以及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联防共治贡献智慧和力量。

  陆志鹏在致辞中说,“长三角法学论坛”是中国法学界六大区域法治论坛中最先创办、运行规范、成效显著的区域论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治保障,为三省一市法治建设的一体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本届论坛以“长三角区域环境治理”为主题,抓住了推进长三角区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充分展现了论坛对法学与区域发展相互关系的精准把握,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将以举办此次论坛为契机,认真学习吸收各位专家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经验,努力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论坛上,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分别就关于制定《长江法》的几点思考、论环境司法能动性作主题报告。专家学者就环境保护法实施与司法保障、环境多元治理研究进行专题研讨。本次论坛共征集到论文368篇,30篇优秀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

  市领导韩立明、陈斌、姜永华、曹斌等参加论坛相关活动。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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