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村镇供水条例 明确村镇供水属公益性基础设施

2016年11月30日 15:08   来源:央广网   吴新伟

  《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 日前获当地 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 明 年5 月 1 日起施行。

  该条例从规划与建设、产权与管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角度,涵盖了村镇供水的各个方面。条例明确,村镇供水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并规定村镇供水规划建设的重点是城市供水工程和规模化村镇供水工程管网延伸、更新改造和巩固提升现有村镇供水工程。

  该 市人大 常委会 农委副主任委员贾天平说,目前重庆已基本形成场镇以规模化供水为主,农村以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为主的村镇供水格局,但仍存在巩固提升难度大,工程管护、水质检测不到位,水价机制、供用水关系不规范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国家和当地还将投资 50 亿元用于村镇供水的巩固提升和加强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张山 介绍, 重庆村镇供水工程规模普遍很小 , 水处理设施不足。条例规定,要求新建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已建规模化供水工程水质未达到标准的,应及时更新改造,限期达到标准。此外,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也应不断提高水质,逐步达到标准。 他 认为, 这 对于改善当地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 和 安全 、 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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