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态环保不离协同

2017年02月24日 10:2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政策观察

  自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被提出以来,京津冀三地经过三年的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离“1+1+1>3”的目标越来越近。而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如何行动也成为人民群众的关注重点。

  此前,一提及京津冀的生态环境,让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十面霾伏”。从历年的空气污染排名来看,京津冀的众多城市曾一度高居首位,空气质量的不断“爆表”屡屡挑战着人民群众的忍耐力。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提出后,2014年7月,环保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同年8月,北京与天津、河北就分别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将生态环境保护提上了协同发展的日程。

  2015年,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发布了 《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首次划出了京津冀PM2.5年均浓度红线,即2017年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年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在2016年3月,面对新一轮雾霾的袭来,北京、天津、廊坊、唐山、保定、沧州六市首次统一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同步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措施,为三地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奠定基础。

  而通过对比京津冀2013年和2016年的PM2.5年均浓度可以看到,京津冀区域PM2.5平均浓度2016年比2013年下降约33%,可见协同治霾的成效。

  除大气污染的协同治理外,还有数据显示,至2016年9月,京津冀地区重要河流主要河段年均断流260多天,湿地面积较上世纪50年代减少了75%,地下水累计超采量超过1550亿立方米,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地下水漏斗”。同时,不仅是水资源量呈现衰减趋势,水环境的污染情况也不容小觑,水治理也是迫在眉睫。

  事实上,2016年,水利部就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确定了2020年和2030年京津冀水利建设目标与控制性指标,提出了节约用水与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建设、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同年,京津冀三地也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凤河西支、龙河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处置协议》,正式构建京津冀凤河西支、龙河水环境污染联合执法机制,并“重拳出击”,力争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3%。

  虽然此举仅仅是京津冀跨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缩影之一,但显然如许多业界人士所说,在京津冀的水治理方面,离不开三地联手、协同共治。事实上,不论从国家顶层设计还是地方法规,包括地下水修复、流域生态补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在内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都在京津冀协同这一前提下陆续落下。

  可以说,京津冀的绿色攻坚战早已打响。而从其三年的生态环保之路中可以看到,无论是针对大气污染的应急处理,还是针对水环境多措并举,京津冀都不离协同。也正是三地联手、协同治理,使其离“1+1+1>3”更近一步。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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