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2017年山西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在晋中市召开。 栗美霞 摄
“山西旅游监管工作要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氛围,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做出贡献。”10日,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王琳在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10日,2017年山西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在晋中市召开。谈及过去一年山西全省旅游监管工作,王琳认为,2016年,山西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基本构建了从旅游部门单打独斗到齐抓共管的旅游市场监管新格局。
为了更好的发挥旅游监管工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王琳在会上提出,2017年,山西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文明旅游和志愿者服务工作、要加快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期确保山西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其中,在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方面,山西省旅发委要创新综合监管机制。对此,王琳介绍称,要借助山西全省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的春风,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主动作为,推动综合监管机制改革创新;2017年,山西省旅发委计划推动忻州市、晋中市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争取率先在五台山、平遥古城试点。
另外,山西计划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
在推动文明旅游方面,王琳表示:“山西省出境游的重点是周边国家和地区,旅游目的大多是购物游、扫盲游,发生不文明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一定要着力抓好赴周边国家和地区游客的教育引导工作,不断减少旅游不文明事件的发生。”
同时,王琳还称,2017年,要将文明旅游内容作为每次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的重点内容,对山西省内主要出境游组团社行前说明会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推行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把文明旅游作为必要内容纳入文本。通过旅游合同对双方文明旅游行为进行约定,既规范旅行社的导游、领队文明服务行为,又要求游客遵守文明旅游的《公约》和《指南》。
另外,还要重点抓好组团单位和旅行社出境游团队的教育培训,坚持双重行前教育,把每一个组团单位、带团组织和个人都纳入文明素质教育的范围,强化领队和导游管理,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要求领队与旅游目的地导游做好对接,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和有关禁忌的宣传,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依法出游作为最起码的要求。按照人到哪里、文明出游的教育引导跟进到哪里的要求,落实领队和导游在全过程的责任,并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领队、导游双向责任。
为了更好的推动文明旅游,山西省旅发委按照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在山西省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和本省居民外出旅游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建立记录档案,审核上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开案例。
“山西省旅游业大发展时代已经到来,发挥好旅游监管工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责任重大,我们要扎实推进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为早日建成富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强省做出积极贡献。”王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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