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舟山港出发的集装箱货轮抵达乍浦港。(朱宇 摄)
郑勇 制图
前不久,长三角协调会办公室第45次工作会议举行。由市经合局和宁波大学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牵头完成的“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机制研究”课题获得2016年度长三角合作课题一等奖。
课题提出,长三角经济合作首要目标就是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海洋产业联动,建立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机制,提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本报记者 冯 瑄
通讯员 史克清 甘金明
海洋经济增长动力将从直接依赖利用海洋资源增量扩能转向依靠科技创新深层次、多方位利用海洋资源,海洋科技创新将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核心路径是整合连云港、南通港、苏州港、嘉兴港、温州港、台州港等,服务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国际竞争力与合作网络,共同推进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
坚持海洋产业布局统筹,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建立由政府为主导,长三角沿海工业园区和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通过产业园区品牌延伸,实现上海在长三角产业发展中的辐射与带动作用。
前不久,长三角协调会办公室第45次工作会议举行。由市经合局和宁波大学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牵头完成的“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机制研究”课题获得2016年度长三角合作课题一等奖。
该课题由宁波市牵头承担,盐城、南通、舟山、台州四市参与,旨在通过海洋资源-科技-经济的城际协同配置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国际核心竞争力,实现长三角海洋经济转型升级,逐步实现海洋产业中高端化发展,从而实现长三角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课题提出,长三角经济合作的首要目标是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的国际竞争力,通过海洋产业联动,建立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机制,提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如何有效实现长三角区域城市间的海洋产业联动?课题建议,应优化布局,建立长三角海洋产业联盟,提升国际竞争力;围绕优势海洋产业谋划资源整合利用,实现上海港、宁波舟山港为首的港口群错位发展,提升港口群对长三角临港工业与腹地的带动力;围绕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改造,统筹海洋科技合作,设立长三角“科技兴海”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海洋科技攻关。
合作新常态,区域资源-科教-经济协同与提升
新常态下,长三角海洋经济增长将成为陆域经济增长转向中高速的重要补充。同时,海洋经济增长动力将从直接依赖利用海洋资源增量扩能转向依靠科技创新深层次、多方位利用海洋资源,海洋科技创新将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国家海洋战略持续聚焦长三角的舟山、宁波和上海,着眼于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海洋资源、海洋科教,全面提升区域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显然,如何整合、优化长三角海洋资源、科教机构,实现海洋科技创新流动,提升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成为助推长三角海洋经济整体提升的关键。
资源、科教、经济是区域合作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区域不协调性最突出的要素。课题提出,这种不协调性也为实现优势互补的城市合作发展带来可能,并成为长三角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动力来源。这预示着海洋经济合作将成为长三角参与全球竞争的新制高点。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长三角区域合作已经进入新阶段。积极探索海洋经济合作,尤其是以海洋科技合作为核心的滨海城市海洋资源-科教-经济的协同与整体提升,实践国家海洋战略与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探索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海洋产业联动,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有效途径
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的首要目标就是提升区域内优势海洋资源环境(岸线港口)及其利用效率,推动长三角地区在我国,甚至全球海洋经济中价值链升级。核心路径是整合连云港、南通港、苏州港、嘉兴港、温州港、台州港等,服务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国际竞争力与合作网络,共同推进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的国际竞争力。
课题提出,未来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就是海洋产业联动。即通过优化布局实现产业联动发展。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的实质是通过构建以产业网络关系为支撑的城市合作发展路径,实现运行有序、紧密协作的长三角海洋产业群。
如何实现海洋产业的有效联动?首先,要坚持海洋产业布局统筹,提升长三角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建立由政府为主导,长三角沿海工业园区和企业为主体的产业联盟,通过产业园区品牌延伸,实现上海在长三角产业发展中的辐射与带动作用。还要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连云港东中西示范区建设等,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做到陆海、江湾(杭州湾)、湖(太湖)统筹,合理分工、错位互动,形成相对完整的海洋产业链。
其次,围绕优势海洋产业谋划资源整合利用。各城市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应充分评估自身的海洋资源特点,谋划地区之间错位发展,加强海洋产业整合;应重点围绕滩涂、港口,谋划海洋渔业、滩涂农业、海洋制造业和滨海旅游业,实现上海港、宁波舟山港为首的港口群错位发展,提升港口群对长三角临港工业与腹地的带动力。
最后,以海洋产业升级统筹海洋科技合作。围绕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改造,统筹海洋科技合作。包括充分利用上海、杭州、宁波、舟山的海洋科教资源优势,提升海洋养殖品种培育、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长三角海洋产业向高端发展;设立长三角“科技兴海”专项资金,全额用于资助海洋科技攻关,突破长三角地区的海洋生物工程技术、海水综合利用技术、海岸工程技术、海洋环境监测技术、海岛与海岛带资源综合技术、深海工程技术、海洋信息服务等领域。
实现“人-海”和谐,亟待建立海洋经济合作机制
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如政府主导的港口群分工体系与集团化发展、海洋污染治理等,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合作领域忽视制度藩篱、海洋经济割据现象依旧存在、“九龙治海”“各自为政”状况仍未改变等。
如何解决长三角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海洋资源-科教-经济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人-海”和谐发展?该课题提出,长三角区域城市需建立海洋经济合作机制。
长三角海洋经济合作机制是一个由政府、企业、科教、中介、环境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发展路径,亟须构建与各行为主体相对应的行为标准。其主要核心环节在于:优化管理制度与机构设置;寻找比较优势,坚持错位发展;积极对接产业发展瓶颈,提高科技转化率;创新金融产品,大力拓展信贷市场;资源环境一体化。
课题建议,长三角区域应加强海洋科技资源共享,技术联合攻关,创建区域海洋科技网络。鼓励创建区域海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三省市涉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成立专门的航运服务科研、培训机构及各类海事组织,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发展坚实的科技、人才支撑。
实施面向政府、社会的资本联合应用PPP试点,跨界联合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新兴产业科教研发、海洋资源环境综合利用技术的资本投入试点,积极加强各城市政府间的组织协调与合作。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