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完善口岸管理工作 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

2017年08月21日 16:56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武汉8月20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通讯员谢军 黄肖)20日,记者从长江海事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下发了口岸“3+6”管理指导意见,旨在理顺管理职能、完善工作程序和细化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长江海事局全线各单位口岸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

  据了解,口岸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敏感性高,与工作配套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文件杂而多,长期以来,长江干线海事部门口岸管理工作人员尚无一套统一且指导性较强的做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长江海事局辖区口岸管理工作,长江海事局依据上级精神,针对长江海事局辖区长江干线“港口(水域)的开放及扩大开放、已开放港口(水域)内码头的开放、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靠泊)已开放水域内的未开放码头、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靠泊)非开放水域码头”等申请事项的审查审批和规范管理等工作,及时制定了《长江海事局口岸“3+6”管理指导意见》。

  3具体指“口岸管理工作程序、口岸管理数据库、口岸监管评估机制”等3项制度,6具体指“通航安全、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管、监管用房与装备、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监管经费”等6项口岸管理工作指南。通过明确3项工作制度和6项工作指南,口岸工作管理人员可以更加系统地掌握工作程序、内部和外部的进一步管理措施,以及较为详细地了解口岸设置和保持的条件和标准,使海事部门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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