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营销 商家会受何处罚?
每年的“双11”演变成了消费购物的狂欢节,消费者跃跃欲试先要清空购物车,商家也摩拳擦掌极尽所能突破销售额,各类营销手段纷纷上线吸眼球、赚流量。近日,绝味鸭脖的广告引发网友热议,网友表示充斥着“性暗示”的广告语和广告画面令人深感不适。时报记者 刘纯
事件1
发性暗示广告 绝味鸭脖公开致歉
11月1日,有网友在绝味鸭脖天猫旗舰店发现了一张充满性暗示的广告。海报刚发出来,便遭到网友的一片骂声,纷纷指责其内容低俗、不尊重女性。在网络舆论压力下,绝味鸭脖很快撤掉了海报,并在官微公开道歉,表示“绝味一直以来都像在乎自己的产品品质一样在乎用户的体验和感受,不玩猫腻不跟风!”11月2日绝味鸭脖迫于舆论压力在微博发布致歉声明。但仅过了一天,绝味鸭脖就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类似的文案,“性暗示”再次把绝味鸭脖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这让广大网友开始质疑绝味鸭脖的道歉是否真诚,是不是在玩弄消费者、戏弄女性。
事件2
低俗营销 “叫了个鸡”被罚50万
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今年3月15日,上海台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款5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罚书显示,该公司主营推销和经营炸鸡业务,自2016年7月起至案发,为吸引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当事人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叫了个鸡”及合作门店,对外发布自主创意的包含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用语的广告。
广告内容含有淫秽、色情语句是否违法?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有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违反规定,发布法律禁止的内容,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妇女权益受保护 侮辱女性系违法
首先,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其次,涉嫌侮辱女性的广告内容就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是法律所禁止的。
网络传播淫秽图片 构成犯罪将受罚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根据《刑法》规定,传播淫秽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网友声音
网友“老王”:低俗营销可能能带来一时的流量,但是对于商家的形象、品质及消费者的认可度来说,却是有负面的影响。
网友“小雨”:我个人是非常反感这种戏谑女性的广告内容的,不知道商家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与其商品有什么内在联系?广告的立意不能侵犯和侮辱任何人,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涉黄”内容广告的监管和处罚,并不是道歉就能解决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读者和网友对于“低俗”的广告都持有反对的态度,市民张女士说:“传播淫秽物品、图片都属于违法行为,这种危害社会风气的做法是被打击的,用带有性暗示的内容做广告,孩子看了影响很不好。不能让这种擦边球的行为钻了法律的空子。”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