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筹77亿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

2017年11月22日 17:0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记者 徐靓丽

  昨日,2017年湖北环保世纪行活动举行相关会议,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经信委、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财政厅等15家单位就“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方略”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湖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何毅华介绍,2017年,省财政共筹措资金近77亿元,用于支持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支持湖北省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129个PPP项目投资规模超1920亿元

  何毅华说,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省财政创新投入方式,不断完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并且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作用。

  据悉,2017年,湖北省财政从政府出资共管账户中拨付资金到长江经济带引导基金账户。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已通过基金管委会核准基金25只,总规模1214亿元;已出资基金18只,首期规模492亿元,其中引导基金出资79.89亿元。

  何毅华介绍,省财政指导各地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通过加强政策指导、注重规范管理、突出项目引领等举措,推动“一主两副多极”区域相关市州129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PPP项目,投资规模达1920.95亿元。

  其中,武汉市10个,投资规模504.52亿元;宜昌市13个,投资规模88.77亿元;襄阳市20个,投资规模270.6亿元;黄石市7个,投资规模37.64亿元;十堰市12个,投资规模105.09亿元;荆州市10个,投资规模305.15亿元;荆门市33个,投资规模221.48亿元;孝感是13个,投资规模72.69亿元;黄冈市11个,投资规模315.01亿元。襄阳市成功入选全国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

  在支持市县落实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主体责任方面,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2017—2019年,省级每年转贷10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多部门通力合作保护“一江清水”

  湖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姜友生介绍,2016年5月30日长江干线367个非法码头取缔任务圆满完成,2017年持续开展规范、提升一批290个码头工作,目前已完成80%以上,并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修复岸滩生态。湖北省公安厅配合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开展长江汉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累计投入警力4.2万余人次,参与联合执法行动600余次。

  姜友生表示,为减少船舶、港口污染,湖北省交通厅制定船舶、港口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动船型标准化防污改造、加快建立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机制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筹措船型标准化中央和地方补贴资金5.7亿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4.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3亿元。新建大长宽比示范船8艘,新建 LNG示范船1艘。2017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引导各市州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实施进程。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介绍,湖北全面推进河湖长制,目前,湖北省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已初步构建,12465名省、市、县、乡河湖长和25212名村级河湖长全部进岗到位,已累计开展巡河巡湖43000余人次。在省级层面构建了省河湖长办公室+14个办公室的“1+14”大平台。这一模式有利于部门联动,有利于整合力量,为全国独有,受到水利部的高度肯定。

  在着力补齐补强水利薄弱短板方面,截至11月20日,今年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29.8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0.3%,年底前可确保完成任务。

  湖北省住建厅副巡视员胡贵玉介绍,湖北省排查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148个,已完成整改99个,完成了今年的任务。

  在多部门努力下,湖北省水环境状况如何?湖北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介绍,目前,湖北省114个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为98个(年度目标94个),占比86.0%,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7.0%);水质为劣Ⅴ类断面为6个(年度控制目标为9个),占比5.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湖北省环保厅同时严格环境准入,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长江沿线1公里内的重化工、造纸等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一律不批。

  公检法司为长江大保护保驾护航

  如何确保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能够有序进行,公检法司等部门对环境违法保持持续高压态势。

  湖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喻春祥介绍,2017年,湖北省公安系统累计投入警力1.8万余人次,检查涉污重点企业170家,查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船舶310余艘,捣毁非法采砂场33处;侦破环境犯罪案件18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2人;查办环保部门移送的适用行政拘留行政案件121起,对164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2017年全省环境犯罪案件破案数、打击数同比增加136%和165%。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金介绍,湖北省检察院主动发起,与湖南、江西省检察院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打击跨地域环境犯罪,推动长江流域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

  在批捕起诉环节,加大对长江经济带水源、空气、土壤等重点领域,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废渣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打击力度,已发批准逮捕188件290人,提起公诉595件874人。

  全省结合办案共督促开展生态修复213件,补种林木3042亩;督促恢复土壤29亩;督促缴纳治理恢复费用45万余元,挽回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864万余元。结合办案开展有针对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500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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