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证体制改革:改革给整个行业带来无限生机

2017年12月11日 10:02   来源:法制日报   张淑秋

  改革给整个行业带来无限生机

  探访吉林省公证体制改革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 本报见习记者 刘中全

  2017年6月,吉林省60家公证处由行政体制全部转制为事业体制,完成了第一轮体制改革任务。

  7月,吉林省先行升级转入到第二轮优化事业体制公证处机制创新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60家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中有5家划分为公益一类,46家划分为公益二类,9家正处于研究推进划分类别之中;33家实行了企业化财务管理,27家正在向企业化财务管理转换之中,16家完成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了解吉林省公证体制改革开展的情况,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对吉林省公证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采访。

  改革,深查病因循序前行

  长春市国安公证处是吉林省第一家公证处,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国安公证处主任李成焕从1985年就开始从事公证工作,作为这个公证处的第11任主任,他目睹了吉林省公证事业的发展历程。

  吉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刘晓春说,以前,受计划经济年代行政体制的束缚,吉林省60家公证处均是靠财政吃饭的行政体制公证处。

  “当初,公证人员拿死工资,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很难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这种工作没活力、发展没动力的态势,严重阻碍了公证职能作用的发挥和公证事业的发展。”刘晓春感叹。

  1999年10月,吉林省率先在长春市批准设立全国首家合作制公证处。2000年5月,《吉林省公证工作改革方案》出台。当年10月,《吉林省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指导全省公证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在2006年,公证法颁布实施,2010年至2017年地方公证机构行政体制、事业体制改革以及司法部适时调整部署公证体制改革等重要节点期,吉林省司法厅及时调整改革思路和方法,推动改革进程,实现了全省公证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使吉林省的公证体制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针对改革中出现的‘不愿改、不想改、不敢改、无所谓’的思想障碍和推进中落实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吉林省司法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公证处、公证员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不改革不行、改晚了也不行。”刘晓春说。

  2000年至2017年的17年间,吉林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全省60家行政体制公证处开展地毯式调研,摸排情况,深查病因,细究病理;组织召开改革座谈会、推进会30多次,讲形势、释政策,听意见、找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改革措施;建立市州推进改革领导包保机制,设立推进改革督查小组,推动各地公证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进行。

  观念,正在变被动为主动

  “从1999年公证体制改革起步至2006年公证法颁布实施,吉林省完成了60%的体制改革任务。”刘晓春说。

  2007年至2013年,吉林省地方公证机构行政体制、事业体制改革期间完成了95%的改革任务;从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与司法部同步推进改革工作,全省60家行政体制公证处全部完成第一轮改制为事业体制公证处的任务。在此基础上,按照今年7月全国公证工作会议部署,迅速升级到第二轮优化事业体制公证处机制创新工作。

  “改革前公证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主要是观念没有转变。如今我们改革后,工资在绩效上有所体现,干得多挣得就多,干得少挣得少,现在大家有活都抢着干。”国安公证处公证一科科长贾汀说。

  “改革使公证处和广大公证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公证员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明显增强。”刘晓春说,服务意识、服务技能、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证员队伍的职业素养明显提升,公证文化建设不断呈现新气象。改革使公证办证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改革后的公证处和公证员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全省公证处错证、假证撤证率下降了85%,投诉率下降了80%。

  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工作热情,出台便民措施,主动上门服务;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信息化手段,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以吉林市江城公证处、珲春市公证处为例,改制前平均每天每名公证员仅能办证不到两件,改革后平均每天每名公证员办证多达10多件,大大提高了公证的办证效率,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近20%的办证成本,办证时限由改革前每件需10个工作日降低为5个工作日。”刘晓春说,改革使公证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愈加凸显。

  推进,改革创新永在路上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公证处的业务量逐年递增。如今,公证处的业务可以涉及委托、声明、遗嘱、继承、招投标、经济合同等100多项业务。

  “现在又出现了支付宝、网站、号码等电子业务方面的继承公证,都是新出现的事物。”李成焕说,公证人员所做的工作,可以体现出其行业的尊荣感,其社会价值有所体现,个人生活得到了改善,因此改革给整个行业带来无限生机。

  改革18年间,吉林省全省公证处共办理公证668万余件,其中涉及经济建设重大项目公证6万余件、涉及百姓民生公证349万余件,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晓春说,吉林省司法厅决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巩固已取得改革成果,继续升级优化事业体制公证处机制创新工作。

  “吉林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永远在路上。”刘晓春说。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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