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9日电(冷昊阳) 9日在北京发布的一则报告指出,中国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领域依然缺少经济社会资源的投入,针对0至3岁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还存在许多空白之处。同时,较高的市场服务成本也引发了资源分配不均、家庭压力过大、生育率低迷等一系列问题。
图为4月9日在北京发布的《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6(2018)》。 冷昊阳 摄
这则报告的全称为《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NO.6(2018)》,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国家行政学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编写。
报告中特别关注到了中国社会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报告提出,广义的儿童发展服务是关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等成长过程中全方位的服务,包括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健康与医疗、教育等。狭义的儿童发展服务致力于促进儿童身心发展,包括保障儿童营养与健康,提升儿童认知、情感、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与儿童教育、托育服务、家庭养育等活动密切相关。
报告称,目前,在中国,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领域依然缺少经济社会资源的投入,针对0至3岁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还存在许多空白之处。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社会对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需求激增,而这些与当前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报告提出,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家庭承担了儿童照顾者与教育者的功能,儿童早期发展需求依赖家庭人力资源去满足,或通过家庭出资、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这一服务模式呈“准市场化”导向,较高的市场服务成本引发了资源分配不均、家庭压力过大、生育率低迷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报告举例,一部分中等收入家庭在儿童照顾、儿童早期教育等方面选择市场服务,比如聘请育儿嫂、进入托幼机构和早期教育机构等,其中前两项服务的市场价格约为每年4万元,早期教育机构服务也在每年1万元以上。
“而这一支出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几乎是难以承受的,他们只能完全依靠家庭人力资源承担照顾和教育儿童的责任,相对更容易引发祖辈压力、隔代教育、女性就业、儿童教育和照顾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报告建议,国家层面起草和出台0至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国家规划;实行适度普惠型早期发展服务政策,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缩小不同收入家庭中儿童早期发展资源的差距;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服务,健全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等。
报告还建议,要进一步理顺政府管理职能。一方面,政府需进一步放权,降低市场力量与社会组织进入这一服务领域的门槛;另一方面,需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采用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检查等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对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卫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
此外,以社区为基点,提供多样化的早期发展服务。包括建立儿童活动中心、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中心,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及灵活托管、入户指导、早期综合发展教育等形式的服务,满足不同家庭需求。(完)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