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把生态保护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构筑国家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草原保护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毁林开垦等行为。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加大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保护力度。制定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有效保护和修复各类湿地。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三北”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治理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等沙地,支持发展沙产业。
推进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矿山环境治理,推进绿色矿山、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善自治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差异化考核与奖补机制。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开展区域空间环境承载和适应性评价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九)深入推进文明内蒙古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家庭,弘扬新风正气,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
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护和传承草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更多精品力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扬乌兰牧骑精神,促进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实施“智慧广电”工程,提高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覆盖质量。建设内蒙古工业博物馆、呼伦贝尔历史博物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做好辽上京等申遗工作,提升元上都遗址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让人民群众享受高品质的文化生活。
(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注重保基本兜底线,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解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
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发展“互联网+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促进边远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统筹发展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优势学科和专业。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稳定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改善社会主义学院和老年大学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统筹社会救助资源,不断完善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抚恤优待等制度,保障好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强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发展公益和慈善事业。
建设健康内蒙古。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提高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水平。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实施蒙医药振兴计划。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远程医疗体系。完善全科医生制度。继续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和关爱青少年眼健康护眼行动。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认真筹备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建设平安内蒙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防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强化风险管控、预警预防和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发挥社工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全力支持军队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双拥模范城建设。
三、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我们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忠诚履职、勤勉尽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理论联系实际,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和怎么做;经常审视我们的工作是否符合中央要求、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确保工作不偏离方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我们要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坚持结论产生在调查研究之后,建立在科学论证基础之上。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我们干什么。在学习和实践中找思路、想办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
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公共政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新闻发布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营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要言必信、行必果,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在诚信社会建设中作出表率。
我们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斗争精神,勇于坚持正确的,修正错误的,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面对困难和问题,不退缩,不懈怠,善于化危为机,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创造机遇。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规范各种检查和评比,纠正凡事留痕的做法,让各级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工作、推动落实。
我们要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预算,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按10%压减。建立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预算审查机制。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带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政府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不辜负人民公仆的称号。
各位代表!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殷切期望,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建设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快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各位代表!
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内蒙古是我国最早成立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早付诸实施的地方,地处祖国北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好了,在全国、在国际上都有积极意义。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人民共和国70华诞。经过70年的艰苦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伴随着共和国成长的脚步,内蒙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明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各位代表!
绿色是我们最大的财富,红色是我们深厚的基因,美丽内蒙古是我们共同的梦想。只要我们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一起为内蒙古做加法,我们的梦想就一定会实现。美丽内蒙古,必定是天蓝水清地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蒙古;必定是各民族团结和睦、边疆稳固安宁的内蒙古;必定是人人享有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平发展机会的内蒙古。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创新,埋头苦干,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