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贵州拟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

2022年04月14日 14:5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4月13日,记者从贵州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贵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至试点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变原来“镇初审、县确认”为“镇确认、县监管”,不断减少确认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

  合理选定试点范围。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民政局可选择人员力量强、工作基础实、群众基础好的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并严格执行试点工作报批制度。

  压紧压实试点责任。全面落实“村级研判、乡级确认、县级监管、市级督导”四级责任,着力构建试点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出成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三级要积极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认可度。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信访化解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回应群众诉求。

  抓好试点工作总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结合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创建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培育和总结,力争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为纵深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模式、新样板。

(责任编辑:石兰兰)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鍏充簬缁忔祹鏃ユ姤绀� 锛� 鍏充簬涓浗缁忔祹缃� 锛� 缃戠珯澶т簨璁� 锛� 缃戠珯璇氳仒 锛� 鐗堟潈澹版槑 锛� 浜掕仈缃戣鍚妭鐩湇鍔¤嚜寰嬪叕绾� 锛� 骞垮憡鏈嶅姟 锛� 鍙嬫儏閾炬帴 锛� 绾犻敊閭
缁忔祹鏃ユ姤鎶ヤ笟闆嗗洟娉曞緥椤鹃棶锛�鍖椾含甯傞懌璇哄緥甯堜簨鍔℃墍    涓浗缁忔祹缃戞硶寰嬮【闂細鍖椾含鍒氬钩寰嬪笀浜嬪姟鎵€
涓浗缁忔祹缃� 鐗堟潈鎵€鏈�  浜掕仈缃戞柊闂讳俊鎭湇鍔¤鍙瘉(10120170008)   缃戠粶浼犳挱瑙嗗惉鑺傜洰璁稿彲璇�(0107190)  浜琁CP澶�18036557鍙�

浜叕缃戝畨澶� 11010202009785鍙�

贵州拟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

2022-04-14 14:54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4月13日,记者从贵州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贵州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确认权限下放至试点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变原来“镇初审、县确认”为“镇确认、县监管”,不断减少确认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

  合理选定试点范围。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特区)民政局可选择人员力量强、工作基础实、群众基础好的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并严格执行试点工作报批制度。

  压紧压实试点责任。全面落实“村级研判、乡级确认、县级监管、市级督导”四级责任,着力构建试点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出成效”。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乡、村三级要积极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度和社会救助工作认可度。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信访化解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回应群众诉求。

  抓好试点工作总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结合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创建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培育和总结,力争创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救助典型案例,为纵深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模式、新样板。

(责任编辑:石兰兰)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