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在实践中走过了初步发展、快速发展、跨越式发展、转型发展四个阶段,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跃升,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根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已占到经营主体的90%以上,并创造了80%以上的劳动就业和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因此在当前经济发展处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历史新阶段,笔者认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首先,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能有效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持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更是充分调动和激发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举措。
其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地进入高新技术领域和新兴领域,部分企业已经在高新技术、新业态等细分领域处于领跑地位。一些民营企业坚持自主创新,瞄准高端市场,推出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和服务,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有效满足了社会需求。
最后,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民营企业承载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进城农民工等量大面广人群的就业需求。民营企业通过不断优化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从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民营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发展、创造就业岗位、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笔者认为要注重理顺两大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好政策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实践之间的关系。以改革发展前沿的浙江为例,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先后首创了“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规模”的“几个不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的“三个加大”和使个体经营者“经营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的“三个有”等具有全国标杆意义的创新经验,有力的推动了浙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如何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与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探索一条契合本地历史、富有地方特色、体现本土优势的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壮大之路,已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必须肩负的一项光荣艰巨的任务。
二是要正确把握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完善市场化改革,必须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我国经济改革实践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市场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迫切和紧要。这就需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和审批,通过政府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作者 | 开阳县统计局 吴实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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