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黄更荣、陈长琨2人共受贿75万各判十年

2014年04月30日 17:36   来源:法制网   

  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资金结算和医疗专项经费分配过程中,收受他人的贿赂。今天,海南省一中院对发生在省卫生系统的两件受贿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省卫生厅原中医处处长黄更荣、原计财处调研员陈长琨各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至2011年间,黄更荣利用担任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将省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信息提供给海南仁某贸易有限公司、海南佰某医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某,为上述公司顺利承揽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并在项目验收环节提供便利。为了感谢黄更荣的帮助,潘某某三次送给黄更荣共计15万元。

  2011年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给省卫生系统下拨专项资金,用于采购医疗设备。省卫生厅中医处负责制定分配方案,并监督资金使用。黄更荣利用担任省卫生厅中医处处长的职务利便,为陈某某、李某某、邹某等人承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提供便利,收受贿赂共计33万元,2007年底至2010年,陈长琨担任海南省卫生厅计财处调研员期间,负责省卫生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监督、签订合同和款项结算工作。在医疗设备的采购过程中陈长琨利用职务之便,为医疗设备供应商潘某某、韩某某等人谋取利益,收受27万元。(法制网海口 4月30日电 记者邢东伟 实习生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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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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