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调整内设机构 执纪监督机构占7成

2014年05月15日 18:4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按照中央纪委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四川省纪委在去年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迅速启动第二轮调整,实现人员配备、工作衔接、后勤保障全面到位,在机构、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执纪监督机构占比达到70%、执纪监督人员占比达到62%。

  找准定位:推进机构优化调整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当前要以治标为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等要求,向监督主责、执纪主业倾斜机构和职能配置,解决职能泛化、主责淡化和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一是大幅度调整机构。经两轮调整,省纪委机关执纪监督机构达到15个,其中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9个,增幅达125%,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执纪监督工作倾斜。二是深层次转换职能。各纪检监察室除承担案件审查职责以外,还赋予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职能、综合指导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以提高执纪效能、强化监督责任;案件监督管理室新增受理、上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等职责,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组织部的职能强调全面加强组织、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宣传部的职能突出向全社会宣传反腐败决策部署、工作成效和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全方位转变方式。推进履职方式向“再监督”、“再检查”转变,委厅不再挂省廉政建设办公室、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省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相应职能向主体责任部门交还;退出不该管的领域、回归监督本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90个减少至19个,精简率90%。

  突出主业:充分积聚执纪力量 

  按照中央纪委“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的要求,多措并举、内外挖潜,将有限的力量最大程度向监督执纪问责主战场集中。一是用好总量。优先保证监督执纪机构干部编制和人员配备,调整后委厅机关监督执纪人员占比达到62%。二是盘活存量。对人员调配统筹考虑,采取依职配人、以老带新、才能互补、专业搭配等方式,优化各内设机构能力、学历、经历和年龄结构,最大限度增强监督执纪战斗力。三是扩大增量。建立全省纪检监察办案人才库,入库人员达到243名,选调22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厅上挂、公开遴选一批专业人才补充机关队伍,抽调36名办案能手到委厅参加案件线索清理排查。在此推动下,1—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上升36.7%、56.5%;省直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数同比上升33.3%。

  坚守使命:锻造一支纪检铁军 

  贯彻“打铁自身硬”、“解决‘灯下黑’问题”的要求,以机构调整为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深化2012年以来全省开展的纪检监察系统“三项建设”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一是完善内部监督体制。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赋予其相应办案职能。明确所有内设机构都有管理和监督本机构干部的职责,强化内设机构抓队伍、管干部的责任。二是跟进能力素质建设。与履行主责主业相配套,聚焦执纪监督中心任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实战练兵、视频培训、能力测试等方式,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今年以来专题培训2.4万人次。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活动,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六项承诺”活动,完善作风巡察和约谈制度,新建或修订办案监督检查规范、办案人员纪律守则等制度10余项,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坚决点名道姓曝光。

  深化三转:推进体制改革创新 

  当前,四川省纪委把内设机构调整作为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新起点,再接再厉、扩大成果,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一是持续深化“三转”。研究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健全委厅机构调整后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市县两级纪委相应调整,开展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培训,确保上下同转、内外同转。二是推进体制改革。在8个市2个省级部门积极推进以“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为核心内容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下发试点工作参考意见,加强指导和督促,努力获得全面推开的成熟经验。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线索排查和办案力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解决全省面上存在的9个共性问题和各地个性问题,不断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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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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