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图|简历)

2014年09月05日 1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李永恒简历    

  李永恒,男,1952年7月出生,广东广州人,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12月入党。

  1968年11月至1971年5月在广东湛江农垦局徐闻县友好农场当知青。1971年5月至1974年5月任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七师政治部放映员。1974年5月至1975年10月在广州市财政中专学校学习。

    1975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广东省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税政二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教育处副处长(正科级)、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1993年1月至1994年6月任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1994年6月至1999年2月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2月至2001年10月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10月起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责任编辑:彭博)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