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武汉1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谭春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谭春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谭春玉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春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张延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延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张延臣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延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谭春玉简历
谭春玉,女,汉族,1955年2月生,湖北枝江市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文化。
1977年9月-1984年8月枝江县云盘湖中学、江口镇中学教师;
1984年9月-1984年12月枝江县委党校教师;
1984年12月-1990年11月枝江县妇联主任;
1990年11月-1993年10月枝江县马家店镇党委书记;
1993年10月-1997年8月中共枝城市委副书记;
1997年8月-2001年11月中共枝城(宜都)市委书记;
2001年11月-2006年3月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6年3月-2007年1月宜昌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7年1月-2014.07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