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对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明书(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刘明书简历
刘明书,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四川会理人。大学学历(四川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5年l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历任:会理县绿水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会理县关河乡党委书记;会理县黎溪区委副书记兼关河乡党委书记;会理县益门区委书记;会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益门区委书记;中共越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中共德昌县委副书记、县长;中共德昌县委书记、县长;中共德昌县委书记;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保留正县职);凉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六届州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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