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委统一部署,1月中下旬至3月中下旬,省委巡视组将对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20个省直部门开展为期约50天的巡视。
1月21日至2月3日,省委10个巡视组已陆续进驻被巡视单位开展工作。在各单位召开的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省委巡视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要求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依照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以党的纪律为尺子,切实解决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六大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主动配合巡视组工作。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均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专用信箱。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