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湘潭9月2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2018年9月20日,湖南省湘潭市委原副书记赵文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文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赵文彬,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文彬利用担任长沙市开福区委书记,长沙市副市长、大河西先导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长沙市委常委、大河西先导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使用权取得、国土证办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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