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葫芦岛1月2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葫芦岛新闻网消息,2018年12月29日,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潘东波为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另据官方消息披露,潘东波已任葫芦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潘东波,1964年出生,曾任辽宁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组长,铁岭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任铁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潘东波简历
潘东波,男,1964年出生,汉族,辽宁沈阳人,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沈阳农业大学毕业,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历任辽宁省计委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兼任省金乌实业公司总经理,辽宁省计委干部培训中心主任,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主任,葫芦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葫芦岛市副市级领导干部、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辽宁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组长,铁岭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年1月,铁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8年12月,葫芦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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