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13日决定:
接受刘海滨辞去抚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任命刘玉椿为抚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玉椿同志简历
刘玉椿,男,汉族,江西南昌人,1969年9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省纪委干部室副主任,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干部监督管理室副主任,省纪委室主任,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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