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前出台的《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评定标准(试行)》明确指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且在初审和验收时对游客满意率低于80%、发生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县实行一票否决。
据悉,该《标准》从特色旅游名县的景点建设、服务质量、安全与保险等16个方面规定了详细量化评价指标,满分为1000分,最低达到900分方可评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对于命名后不思进取,旅游环境、秩序、质量、效益下滑,国内外游客满意率明显下降的县,广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后将发出通报并取消其称号,收回其标牌和证书。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