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八成海岸线纳入重点保护

2013年10月30日 09:3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张允强

  辽宁省政府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正式实施。

  据介绍,辽宁实施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特别是2009年7月1日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沿海地区掀起了开发建设的热潮,沿海经济带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导致了一系列的资源矛盾和环境问题。为保障国家战略的有效实施,辽宁省政府组织编制了《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

  《辽宁海岸带保护和利用规划》依据自然条件、保护利用情况及开发建设需求,将海岸带划分为重点保护和重点建设两类功能区。重点保护区主要是强化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发展特色农果业、渔业和旅游业;重点建设区主要是推进产业发展、城镇和港口建设,引导人口和产业向海集聚。

  到2020年,规划陆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2396平方公里,占陆域规划总面积86%,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2074平方公里以内,占陆域规划总面积14%;海域重点保护区面积不低于18343平方公里,占海域规划总面积88%,重点建设区面积控制在2600平方公里以内,占海域规划总面积12%。重点保护区岸线不少于1595公里,占岸线总长度79%,重点建设区岸线不超过430公里,占岸线总长度21%。

  按照海岸带资源保护与资源利用相协调、陆域功能与海域功能相统筹、生活岸线与生产岸线相匹配、宜居与宜业相促进的指导思想,海岸带保护和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管制;坚持集约开发、循序渐进;坚持合理保护、持续利用;坚持合作开放、统筹协调;坚持改革创新、跨越发展。功能定位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平台,环渤海经济圈临港产业带,东北地区滨海宜居城镇带,我国北方高品质滨海休闲旅游带,东北亚重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发展目标是:着力打造布局有序的空间结构,建设分工合理的功能区,形成实力雄厚的人口、产业集聚带,营造和谐舒适的人居环境。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海岸线为轴,向内陆和海洋延伸的成片保护、集中开发、疏密有致的空间格局。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周喜鼎表示,为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严禁改变《规划》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和重点建设区的位置和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地方若有新的发展需求,须经省政府同意后方可修订《规划》,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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