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与连云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3年12月05日 09:1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乔文汇 马呈忠

  新疆乌鲁木齐,古代丝绸之路重镇,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江苏连云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两座城市日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东西“桥头堡”决心牵手发展谋共赢。

  乌鲁木齐与连云港虽然相距遥远,但合作空间广阔,两地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于2008年和2010年签订了《缔结姊妹城市协议》和《大陆桥物流联盟合作协议》。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伊力哈木·沙比尔表示,作为快速发展的西部中心城市,乌鲁木齐正在打造高新技术、旅游产业等五大产业基地,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为连云港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他认为,两地可互设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加强产业互动,实现共赢。

  连云港市委书记李强指出,作为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经济便捷的出海口,连云港能够为乌鲁木齐出口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新疆经连云港出口的番茄酱、棉花、粮油食品等货物逐年攀升,今年前10个月货运量同比增幅达10%。乌鲁木齐的冶金石化等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连云港的港口优势,在连云港建厂。

  根据合作协议,两地将推进口岸共建共用。连云港支持乌鲁木齐市以参股控股等形式,参与港口、码头、物流场站等基础建设,形成共同开发、共同受益的新模式。乌鲁木齐市则把连云港作为对外进出口货物的重要港口之一,发展海铁联运。双方将共同推动港口功能后移,支持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区域通关模式,实现两地查验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同时,发展空港物流,共建区域性航空基地。

  推动产业优势互补也是双方合作的重点。乌鲁木齐与连云港将深化在临港产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出口等重点领域的合作,推进跨地区产业联动发展。乌鲁木齐对连云港企业在本市投资经营,给予积极引导与支持。连云港支持乌鲁木齐进出口业务较多的装备制造、原材料企业在本地投资,双方积极探索利益分成方式,实现互利共赢。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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