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共建信用体系 大数据将带来根本性改变

2015年11月17日 13: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7日讯(王子威)“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明代冯梦龙此言,道出了信用对于一个国家及个人的重要性。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信用”二字也占据了至关重要的地位。

  2015年11月16日,首届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研讨会在京召开,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共同发表了《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宣言》,并签署《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在全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两大浪潮下,此举的意义显而易见。

  探索

  经济发展亟待市场信用基础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研讨会上言明:“经济发展亟待夯实互信互促的市场信用基础,社会治理迫切呼唤平等公正、诚信友善的信用环境。”

  可以说,信用已经融入到市场经济的方方面面。个人信用评级将对信用卡额度、银行贷款额度等业务产生影响。而随着信用市场的发展,它还将更加广泛及深入地影响到生活的其他环节,例如消费、出行。法院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出行等,而某商业信用评级分数高的个人则可以享受优先乘机、部分国家免签等优待。

  对企业来说,信用等级也被提升至评价体系中十分关键的环节,甚至有专家提出“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说。在国内多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探索中,普遍采用了企业“红黑榜”制度,守信企业进行业务拓展时有政策支持、资金倾斜,而失信企业、不良企业将遭遇“融资难”、“处处碰壁”。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各地在地区联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上,也涌现出了一些可贵经验。例如,在长三角地区,正逐步实现区域间的人力资源、社会认证、信用评级互认;珠三角及福建等地建立了“泛珠三角九省区信用体系”,同样签署了共建协议,涉及和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可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连维良表示。

  创新

  打破区域分割实现信用数据共享奖惩联动

  不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仍然遇到了一些难题:地方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度不够、公开数据标准不统一等。这些难题主要针对信用市场,由于信息的缺失和含糊,市场、机构对个人和企业“守信、失信”的判断难免不尽准确,进而导致奖惩标准也不易统一。

  在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研讨会上,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兴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建立京津冀统一的信用体系。“要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建设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构筑区域统一的信用体系。”他说。

  这些观点在《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宣言》中得到了体现。中国经济网记者查阅该宣言发现,北京、天津、河北将从6方面构建合作机制,包括了建立相对统一的信用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等。换句话说,就是三地今后将依照同一个信用数据库,根据比较统一的立法和制度,对企业进行本地区乃至跨地区信用奖惩。

  可以说,京津冀携手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签署协议、发表宣言,既落实了国家战略的要求,又顺应了区域协同发展的客观需要,必然在支持和助力区域发展中大有作为。这一做法,无疑为全国提供了一个可参考可复制的样本。

  专家论剑

  龙信数据董事长兼首席数据科学家 李钰:

  未来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将发生根本性改变

  我们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到政府信用都需要大数据的支撑。我国传统上的信用管理模式,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多数的信用信息资源是在整个政府监管过程中保留下来的。未来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整个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将发生一个根本性的改变。我觉得数据开放是非常重要的,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随着社会服务中介机构的参与、互联网企业的参与,将来我们的信用是互动的局面。过去的监管是政府监管,未来是我们所有公众参与的事,是所有人的事情。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吴晶妹:

  建立信用资产交易中心 让信用资本可交易

  信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是财富、是价值,它和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我们应该建立一个信用资产的交易中心,你有多少信用资本,就可以融多少资,可以签多少商业合同。在这个信用资产交易中心交易,把你的信用资本拿出来进行变现,例如对轻资产中小微企业信用资产定价,计算出它们的信用资产是多少,综合信用资产多少,单项信用资产多少,直接拿到交易所,以标准化合同进行买卖,实现流动性周转。简单来说,就是要让信用资本可以交易、可以流通、可以融资、可以商务合作等等。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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