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医疗商业补充险,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还上这些钱,打一辈子工也还不上呀!”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站塘乡大坝脑村贫困户潘培荣拿着补偿结算单对当地农医中心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创新健康扶贫模式,赣州市于今年1月创造性推行“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成为率先在全国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通过构筑“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使当地贫困户个人自付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从原来的38%降至10%以下。
潘培荣是享受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的众多受益者之一。“幸好有各种医疗保险,帮助家里解决了儿子看病的大问题。”潘培荣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今年8月,儿子潘青山因外伤致腰椎、髋骨骨折,住院花费117572.93元。其中,新农合补偿17844.66元,民政医疗救助20000元,大病保险补偿20000元,这次商业补充险补偿51110.05元。
“潘青山个人只需负担8618.22元,算下来,补偿比例达93%,个人只需负担7%。”会昌县农医中心主任钟良永说,这次出台的政策,对医药费用较高的贫困患者而言,充分发挥了补充保险的保障作用,极大地减轻了贫困户因患大病、重病产生的经济负担。
“大病一场,小康泡汤”。因病致贫是我国扶贫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据统计,在赣州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或返贫的贫困户约占40%。赣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廖伟说,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可以精准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健康扶贫保障方式,是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的创新之举。
2016年1月29日,赣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赣州市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19个县(市、区)执行统一实施方案。赣州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赣州市本级财政和区县财政按2∶8的比例出资,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筹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以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因患大病产生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赣州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保费支出9000多万元,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去年刚实现脱贫的对象共105万人统一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补偿金额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贫困人口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赣州市财政局局长陈水连说,有很多家庭因病返贫,是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障水平比较低,医疗保障的报销门槛高,对一些家庭形成较重的负担,不能及时治疗,小病积成大病。同时由于疾病保险的病种不一样,很多疾病不在报销范围里,容易导致因病致贫返贫。出台商业补充保险,可以有效地阻断因病返贫的路径。
为方便群众办理医疗商业保险补偿,赣州还积极创新补偿方式,在各新农合管理中心设立“一站式”报账服务窗口,新农合补偿、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项补偿同步进行。同时,在赣州市各乡镇的精准扶贫中心设立了新农合办事窗口,专门为参合农民提供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咨询、补偿查询、代办事务、通知告知等便民服务,方便当地群众就近办理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手续。今年1月份至10月份,赣州共补偿2462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0543.65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偿5348.3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382.58万元、补充保险补偿2853.56万元,个人负担959.15万元,个人负担比例9.10%,享受民政医疗救助后,可进一步降低个人负担比例。(经济日报 记者 赖永峰 刘 兴)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