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探索征地补偿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2018年08月08日 10: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不久前,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冯家村2.3356公顷耕地被征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每亩6万元,共计617.9850万元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告知书公开后得到大家认可,土地很快就进入征用阶段。

  近年来,宁波江北区积极探索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征地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并完成了征地补偿领域标准、业务流程、政务公开流程的制定。

  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所长吕春说:“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土地被征用后,自己能拿多少补偿款,以及失去土地后社保能不能落实。”为此,江北区打破原有征地补偿公开范围的固有局限,从“头”拓展至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事项,向“后”延伸至征地补偿费结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等事项,梳理确立了征地批前工作、土地报批、批后征地等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打破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的边界,将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最相关且不涉及个人隐私、第三方利益的依申请公开事项,转为主动公开事项,以方便老百姓查阅信息,监督和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平台载体是江北区推进征地补偿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成果向老百姓展示的一扇窗,也是老百姓检验试点成效的一扇窗。吕春说:“一个好的平台就应该条理清楚、流程清楚、职责清楚。”江北区在区政务公开平台上,设置了试点专栏,在征地补偿领域开设了征地批前工作、土地报批、批后征地实施3个主栏目,以及征地补偿政策、征地告知书、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等7个子栏目,尽最大可能厘清办件流程、减少办件失误、提升办件效率,更好地服务申请人。

  以制度抓落实强责任。为推进征地补偿政务公开工作,去年9月份,江北区出台了《江北区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划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落实了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责任。同时,出台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制度抓落实,以制度强责任,不断保持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经济日报 记者 郁进东 通讯员 张落雁)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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