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设立柘荣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全文)

2013年10月22日 15:58   来源:福建日报   

  宁德市人民政府、省外经贸厅: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设立省级柘荣经济开发区的请示》(宁政文〔2013〕211号)、《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设立柘荣经济开发区意见的函》(闽外经贸函〔2013〕16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柘荣经济开发区,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

  二、柘荣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4.4平方公里(不含水域及特殊用地部分),规划范围:东至文昌南路、西至西迎宾门、南至东源乡太洋村、北至城郊乡湄洋村。柘荣经济开发区分三个片区,其中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区,四至范围:东至王竹平、西至山顶岚、南至垓窑下、北至新104国道;下村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区,四至范围:东至西宅村、西至西迎宾门、南至太洋村、北至104国道;富源工业区,四至范围:东至文昌南路、西至西宅村、南至高速路连接线、北至环城路(具体范围按界址点坐标表)。

  三、要致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按照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并依法补偿、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五、认真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对开发区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优化调整布局并引进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环保工作,确保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环保工作没有按照承诺落实到位,将撤销省级开发区牌子,并由当地政府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六、省外经贸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柘荣经济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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