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评价﹝2013﹞434号
关于加快推进国资系统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委管企业:
为深入推进上海市国资国企整体信息化工作,督促企业集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国资委等关于加强上海市国资国企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沪国资委信息化﹝2011﹞101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1﹞99号)等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就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关于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整体部署,各企业集团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化总体水平显著提高。随着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基本实现,为进一步适应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新要求,解决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瓶颈性问题,国资系统信息化工作重点将由整体推进,向点面结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等方向转变。
企业集团的管理信息化是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共同推进,其中,财务信息化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基础建设内容,其建设滞后会影响、甚至阻碍企业整体信息化推进。加快推进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对于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促进整体信息化建设和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三年内,深入推进以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为核心的各专项信息化建设将是国资国企信息化工作的重点。
二、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瓶颈导向”为出发点,以“强化集团管控、推动财务转型、满足监管要求和提升企业价值”为目标,按照企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律,以“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深化运行、注重成效”为指导思想,2016年末之前各企业集团基本建成以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职能为依托,以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现代财务管理活动为核心,反映并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流程的集团级财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财务信息的大集中。
(二)工作原则
1、服从规划原则,财务信息化规划与企业整体规划相结合。始终把支撑企业战略发展和财务价值提升作为信息化工作的出发点,坚持把财务信息化规划作为企业发展规划、信息化规划的组成部分,确保财务信息化发展融入企业的整体发展之中。
2、提升管理原则,财务信息化工作与管理提升相结合。始终把促进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作为财务信息化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信息化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财务管理提升的促进作用。
3、聚焦实效原则,财务信息化建设与深化应用相结合。始终把推进深化应用作为财务信息化建设的落脚点,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充分体现信息化效能,促进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持续提升。
4、注重安全原则,财务信息化发展与信息安全相结合。始终把保障信息安全作为财务信息化发展的支撑点,坚持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与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信息化发展安全可控。
5、确保柔性原则,财务信息化与企业集团其他平台信息化相结合。始终把财务信息化作为企业集团整体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面向服务架构(SOA)治理实现平台内各功能模块的松耦合和服务的开放性,从而提高企业集团信息化的整体柔性,确保财务信息化平台能与相关信息化平台双向开放。
三、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平台的基本要求
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工作应重点把握构建一体化平台、具备三大基本功能、建成若干主要模块的要求:
(一)构建企业集团财务信息的一体化平台
作为企业集团信息化管控体系的基础环节,企业应建立以集团化财务管控为核心,实现集团与上级监管单位、集团本部与分子公司之间一体化的财务信息共享平台。运用“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建设思路,整合企业内外部信息孤岛;采用规范化的技术标准及实施部署方式,实现企业财务信息渠道畅通,数据实时共享与应用,财务业务信息流高度集成。
(二)具备集团化财务核算、集团化财务管控、集团化决策支持三大基本功能
集团化财务核算功能。是指能够实现集团会计集中核算,面向集团财务报表自动合并,并具备财务信息动态披露的功能。
集团化财务管控功能。是指能够实现对分子公司数据的动态监控与分析、资源集中优化配置、预算全过程管理、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成本费用全流程控制、风险全面管控的功能。
集团化决策支持功能。是指能够为管理层的各项决策提供财务分析、行业对标、风险预警、趋势预测等支撑,从而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使决策更加及时、科学、有效的功能。
(三)建成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主要系统模块
企业应根据自身管理特点和运行模式建立功能完善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模块功能应当包括会计集中核算、财务合并报告、资金集中管理、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风险管控、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等功能模块和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应当实现无缝对接和信息集成,并将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要求固化于系统中,实现财务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
四、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的阶段任务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建设一般应包括准备、实施和应用三个阶段,各阶段要完成的任务包括:
(一)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企业应通过客观的全面自评、科学设计规划以及建设方案,来夯实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
1、开展企业财务信息化能力评价。通过自评或第三方专业评价等方法,开展财务信息化诊断评估。企业应客观、全面、真实地对财务信息化现状进行评价,明确自身财务信息化水平所处阶段,发现问题,找出差距,为开展下一步财务信息化工作打好基础。
2、统一制定财务信息化规划。企业应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整体信息化纲要,合理制定财务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财务信息化总体目标和分阶段任务,实现与集团整体信息化规划统筹协调,确保财务信息化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合理建设实施。
3、科学设计财务信息化建设方案。方案设计是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直接影响后续系统建设和应用效果。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模式,按照财务管理体系和集团化财务管控等要求,运用“制度科技”的方法,科学设计未来财务信息化建设蓝图和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部署实施是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核心,过程中企业应把握好工作方法和原则,确保按要求完成整体目标。
1、稳健推进,分步建设。财务信息化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实现企业财务信息化的规划目标。
2、实时调整,及时完善。财务信息化建设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的交流沟通,通过“发现问题、修订问题、整改方案、调试运行”的过程,及时进行总结和调整,实现螺旋式上升。
3、顺利衔接,平稳交付。企业财务信息化成果应用前,应充分进行产品测试和预案准备,充分考虑原有财务管理的延续性和兼容性,充分开展各级管理人员的应用培训,制定运行保障的预备方案,实现企业管理不断不乱。
(三)应用阶段
企业应不断拓展财务信息系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强化系统数据质量,不断提升应用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系统可用、能用、实用。
1、充分发挥财务信息系统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是财务管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在信息化系统应用后,凡是系统设定的流程和规定,应严格执行,防止系统外运行、系统外管理的情况;关注系统运行后体现的管理效果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及时跟进和弥补。
2、对功能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企业应根据项目建设前期所设定的项目建设目标和标准,与项目建设后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对比,并分析结果产生的原因,找到其中的不足,以便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完善。
3、发挥财务信息化带动作用,推动企业整体信息化。财务信息化是企业整体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现企业信息化的核心环节。要充分发挥财务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与其他业务系统进行集成,共享信息,协同管理,有力推动企业信息化的发展。
五、财务信息化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转变思想观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财务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企业各级领导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按照“集中、统一”的思路,增强信息化意识,推动企业追踪先进信息技术,探索财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新模式,引导企业财务信息化走自主可控、低成本、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不断扩大和深化财务信息化在企业各领域的融合和应用。
(二)明确阶段目标,全面落实财务信息化建设任务
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落实三个阶段任务。一是评估阶段,对本单位财务信息化现状进行评估,结果于2014年6月底前报送市国资委;二是规划阶段,结合评估结果,合理制定财务信息化分步建设方案,并于2014年底前报送市国资委;三是建设阶段,根据建设方案,从2015年起开展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2016年底之前形成阶段性成果。自2014年开始,市国资系统企业信息化水平测评将财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情况作为重要组成部分。
(三)确保资金投入,积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
各企业集团应按照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财务信息化工作目标,将财务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财务信息化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适应信息化要求的财务队伍
各企业应将财务管理人才培养与信息化推进结合起来,积极引进和培养财务管理信息化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要制订企业财务信息化培训计划,开展针对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使用人员的信息化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认识和应用水平。力争打造一支精通财务管理,熟悉信息化技术的复合型财务队伍。
(五)加强工作情况交流,及时推广先进经验
各企业应在本系统范围内,定期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及时通报财务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市国资委将建立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交流机制和载体,宣传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和成功做法。
企业应加强与市国资委的交流和沟通,及时报告财务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市国资委将加强主动联系和沟通,了解财务信息化推进的进程和实施效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好的经验在企业加以推广(本通知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www.shgzw.gov.cn)下载)。
附件:1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自我评价报告
附件:2企业集团财务信息化系统总体评价标准
附件:3企业集团财务信息系统模块功能及评价标准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