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江苏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为1480元,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分别为1280元、1100元。两个多月过去,记者发现,有些行业的员工依然拿不到最低工资,一些企业招聘时想尽办法规避最低工资政策。
8日,灌云某电子企业员工吴康成对记者说,现在一个月常班工资800多元,全勤加绩效1030元;如果辞职,厂里还要扣700元不发。而灌云县属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应为1100元。连云港连云区清洁工王新连每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月1200元,另外一些路段的清洁工月收入只有1100元,都达不到连云港128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墟沟镇建筑工地干活的秦师傅告诉记者,工地上工资日结,100元一天,但每天至少10小时,按照二类地区11元的小时工资标准,他也没有拿到最低工资。
在连云港一些职介所,记者发现不少公司开出的工资很不错,但工作时间普遍超过8小时。比如,鑫源物业公司招20名保洁员和保安,工作时间是早8点到晚6点,并且标出“有时要加夜班”,待遇为2000到3000元。据了解,将加班工资算入岗位工资,表面上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是采取延长劳动时间的办法应对新标准,将劳动者的工资摊薄。
记者了解到,目前连云港市环卫、保安、餐饮等行业的月工资一般在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左右徘徊,市区一些小企业、县城以下不少小作坊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还借口计件工资逃避最低工资标准,比如业务员、促销员等岗位,员工没完成业务,拿不到提成和绩效,基本工资只有几百元。
连云港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朱振攀提醒劳动者,应聘时要看清楚所谓“底薪”或“保底工资”有多少,它相当于基本月工资,代表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够得到的报酬。“根据规定,除社会保险以外,加班费、伙食费、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均不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列。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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