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民政局获悉,本市降低社会组织申请注册登记门槛,开始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此举有利于壮大社会组织力量,更有利于“草根”社会组织获得合法身份。
据了解,在此政策之前,社会组织要想“合法化”,须先找到所在行业领域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后才能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注册,这就造成了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草根”社会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获得正式身份,难以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发展机会。而实行直接登记后,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或市社团局,提交资料申请登记注册,无需寻找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在收到社会组织申请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后,民政部门会按规定作出准予成立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不具备成立条件的,会说明理由。
目前,实行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包括:以促进经济发展和行业自律为主要目的的行业协会商会;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普及和推广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从事扶贫济困、赈灾救援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事业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记者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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