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与上海市社团局30日在沪召开“上海市加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上海将打造社会组织的信用体系,并惩戒有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是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会上,上海市民政局、市社团局、市经信委、市征信办联合印发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组织失信行为记录标准》。今后,社会组织发生违法违规、违反章程和有关服务承诺等行为将按照严重失信和一般失信共28类记录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上海市法人库等在有关部门间进行共享。
有关失信信息还将通过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查询,以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环境。有失信行为记录的社会组织在5年信息有效期内,将依据相关办法,受到限制参加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取消规范化建设评估3A以上等级,加大第三方财务审计和行政检查频次等处理措施。
会上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本市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规范开展各类活动,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七个方面,对本市社会组织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提出要求。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市工业旅游促进中心、等3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向全市11000余家社会组织发出自律与诚信建设倡议,争做信息公开透明、内部治理健全、行为严谨规范、社会公众满意的社会组织,共同推进“诚信上海”建设,在本市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