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网上散布谣言副局长因双方和解未被批捕

2013年09月30日 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30日从湖南岳阳楼区检察院获悉,因向受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该院对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罗某作出涉嫌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罗某此前曾在网上散布渔馆“使用潲水油”谣言,被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事拘留。

  2011年1月,罗某因个人恩怨,以“荣家湾拾破烂的人”为“马甲”(非实名网名)在网络散布当地某渔馆使用潲水油的谣言。此帖一发,社会舆论哗然,这家当时生意极为红火的渔馆因此蒙受重大名誉和经济损失。

  岳阳市技术监督局闻讯后,依法对该渔馆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显示渔馆使用的全为合格油,并将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但罗某又以“白发山人”等“马甲”继续跟帖、顶帖,散布渔馆“以60万元收买药监局”的谣言,使其经营雪上加霜。

  据介绍,此事发生后,该渔馆被迫大幅压缩经营面积,裁减人员,多家连锁门店亏损关门。渔馆经营业主后向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报案,罗某于2013年9月1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9月24日,警方提请岳阳楼区检察院批捕。

  受理此案后,检方充分听取了案件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两方意见。犯罪嫌疑人罗某积极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受害人向公检机关提交了对罗某可以从轻处罚的报告。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但鉴于该罪系轻微刑事案件,最高刑罚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双方已取得谅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不羁押的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其社会危险性,遂对犯罪嫌疑人罗某作出涉嫌犯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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