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处在建"科技大宅"没手续 属于违建

2013年10月17日 11:31   来源:扬子晚报   

工人正在施工。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96096热线称,在122省道麒麟段,路边突然冒出一个三层的钢架建筑,并号称是一处科技“大宅”,建筑本身有高科技含量,但是没有相关手续。据了解,这处建筑建在一家名叫南京银杉实业公司厂区内,建设方也是这家公司。记者来到现场时,工人正在施工,在建的这处三层钢结构建筑已经开始贴外立面墙板。记者采访时公司负责人包先生并未提供出相关手续。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来到位于122省道麒麟段的这处施工工地,这处三层钢架结构建筑位于省道路边,在一家名叫银杉实业有限公司的厂区内。记者来到现场时,施工工人正在施工,记者看见这处建筑钢架结构已经全部成型,正在贴外立面墙板。随后,记者准备进入公司采访,但是公司负责人包先生立即关闭公司大门,并不接受采访。包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文件,声称这处建筑是一栋高科技建筑,得到许多领导支持,文件上面也有领导签字。可是这份文件只在记者面前晃了一眼,记者并未看清文件上的内容。包先生称,有了这份文件,其他的手续没有具备的必要。

  按照地域所辖,扬子晚报记者随后来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该单位规划建设处副处长詹峰称,银杉公司原本的厂区位置就在现在的122省道旁,省道施工时,该公司比较配合,拆迁时该公司提出建造一处科技样板间的想法,也把相关规划报告了园区。詹峰称,当时这家公司提出的想法比较新颖,提交的申请文件内描述,拟建的这处建筑会使用新型环保材料,绿色又轻盈,科技含量很高。考虑到园区规划部门没有规划审批权,按规定需要到南京市规划部门报备,但是该公司拥有土地证,园区考虑到这处建筑有科技含量,并且这家公司的部分厂房已经被拆迁,公司确实需要地方展示他们的产品,因此建造一处样板间确实是正常需求。随后,园区也和这家公司“约法三章”。首先,新建的这处建筑必须在厂区范围内,不得扩建或者超出厂区用地。另外,这处建筑做临时使用,日后拆迁没有补偿款。那么,这处建筑到底是否属于违建?经过记者一再追问,詹峰表示,这处建筑手续确实不齐全,属于违建。

  随后,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麒麟街道城管部门,对方表示,在巡查时并未发现该工地施工有违规之处,但该工地管理权在科创园,如果麒麟科创园下达拆迁通知,街道城管科一定全力配合。随后,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南京市规划局,对方回应称,南京市对于违建有着很明确的规定,对于这处建筑来说,仅有土地证是不够的,需要出示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建房许可证等证件,如果手续不齐全就可定义为违建。(季宇轩)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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