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东省政协委员王正印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州、深圳两地下一步将探索研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办法,以经济手段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可持续推进。
广东省住建厅在该政协提案答复中称,广东高度重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广东省政府先后印发多个重要文件,总体部署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2013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逐步在珠三角城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要求,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从珠三角向东西北地区整体推进。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广东省逐步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相配套的垃圾收运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城市逐步配套收运设施。2012年,广州建成1700多个社区废品回收站点、20个大型分拣中心、39个有害垃圾贮存库;深圳市按照先易后难、先示范再推广的方式,推进全市500个示范单位垃圾分类,完善“物业公司主导”的垃圾减量分类收运模式。
广东省住建厅表示,广州市下一步将研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办法,通过经济杠杆,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深圳市较好地推进垃圾减量分类,下一步将开展《深圳市垃圾减量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垃圾费按量征收办法,建立垃圾减量分类经济激励机制,提高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此外,广东省住建厅称,广东准备草拟《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条例》,将广州、深圳经验向全省推开。
(责任编辑:秦静)